前有六年商标纠缠后有疯狂仿牌自己是谁逼疯了五粮液
五粮液:宝宝心里苦啊!
五粮液作为首批中国驰名商标,名气可想而知,被抢注,被傍名自然也是比比皆是!六年纠葛,守得云开见月明!近日,最高人民法院再审判决滨河集团生产、销售“九粮液”、“九粮春”酒产品的行为构成对五粮液集团的“五粮液”、“五粮春”商标侵权,并判令滨河集团赔偿五粮液集团损失900万元。
2013年3月,北京一中院受理九粮液、九粮春案件后,通过审理,于2014年1月作出一审判决。判决认定滨河集团生产、销售“九粮液”、“九粮春”酒产品的行为不侵害“五粮液”、“五粮春”商标权。
五粮液集团不服该一审判决,于2014年2月向北京高院提起上诉,北京高院于2016年5月作出终审判决:驳回上诉,维持原判。
2016年11月,在一审、二审均败诉的情况下,五粮液集团向最高院申请再审,最高院于2017年6月裁定提审本案并中止原判决执行。
2017年11月23日,“九粮液”、“九粮春”案件在最高人民法院开庭审理。
2019年5月,最高人民法院作出了认定“九粮液”、“九粮春”侵权的再审判决。
远赴韩国,维权恶意抢注而据传闻在2003年的时候,五粮液还千里迢迢地跑到韩国,进行了一次国际商标维权!
2003年,五粮液发现,有个韩国人在其国家申请注册了品牌汉语拼音“WULIANGYE"商标。
由于韩国商标法的特殊性,异议程序不同于我国有3个月的期限,在韩国一旦正式受理商标申请和发布公告,仅有30天时间供其他相关权益人提出异议申请。
五粮液在发现的时候就只剩9天了,时间非常少,五粮液只能马不停蹄向韩国商标总局递交异议申请,并出具了五粮液作为国际知名商标和品牌使用在先的证据。
但是韩方却辩称,“五粮液”在韩国不足以达到驰名商标程度,注册不存在误导消费者。
期间最精彩的一事,注册人率先提出私下解决。五粮液瞬间意识到这枚商标的注册的满满恶意!
便开始着手调查这名注册人。
发现这个韩国注册人不仅申请将“WULIANGYE"注册成商标,还将红星二锅头、湖南酒鬼酒等知名商标抢注。
毫无疑问,惯犯一名!
这也从侧面反映了他的注册动机。
14个月后,韩国商标总局最终做出了裁定:根据异议方提出的观点和证据材料,引证商标不仅在中国为驰名商标,而且在韩国也被认为是驰名商标。
因此,申请商标应视为从非公平竞争方面申请注册该商标,从而误导消费者和与商标相关商品的原产地。
并据此驳回了韩国注册人的注册申请。
越多越来的商标侵权事件让五粮液忙得不可开交,只能被逼无奈地开始仿牌自己!于是乎,一粮液、二粮液、三粮液、四粮液、五粮液、六粮液、七粮液、八粮液、九粮液、十粮液,从一到十,注册得整整齐齐。
除此之外,还有五粮系、五粮醇、五粮春、五粮菜、五粮坊、五粮荔、五粮贡等等,光是包含“五粮”的商标就有894件。2017年,五粮液心一横,提交申请注册“酒王五粮液”和“酒王”商标!“酒王五粮液”商标被驳回“酒王”商标被驳回
当然啦,毫无疑问地是被驳回了!
五粮液在商标的道路是越走越远了!
不过也不难理解五粮液,商标的重要性众人皆知!
商标是一个企业的标志,也可以说是一个企业文化的表现形式,代表的是一个企业的形象。
对商标的保护可以让企业信誉、企业形象得到保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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